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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7日,接到县长信箱反映我县城关镇西街小学附近电表安装的相关问题后,县领导立即做出批示,交由县电业局具体查办,现答复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和《供电营业规则》,用户用电计量装置(电表)属用户产权,应由用户购买,电表发生损坏后,应由用户承担相应费用。